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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诋毁乒乓球运动员被刑拘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

2024-08-06 23:05 投稿:adminzmy
核心提示:近日,接群众举报,在巴黎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后,有网民在微博平台发表诋毁运动员和教练员信息。对此,警方迅速开展调查,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某(女,29岁)抓获。经查,该人恶意编造信息、公然诋毁他人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
近日,接群众举报,在巴黎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后,有网民在微博平台发表诋毁运动员和教练员信息。对此,警方迅速开展调查,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某(女,29岁)抓获。经查,该人恶意编造信息、公然诋毁他人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目前,大兴公安分局已依法将贺某某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 
诋毁他人名誉如何追究刑事责任
 
诽谤他人名誉追究刑事责任如下:
 
1、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;
 
2、提交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、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;
 
3、提交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;
 
4、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,以及自己人身、财产受侵犯的证明
 
诽谤他人名誉的判定:
 
1、诽谤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能构成诽谤罪,采用各种方式恶意诋毁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,给他人造成一定的后果,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
 
2、情节较轻的不构成刑事犯罪。诋毁他人名誉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 
诽谤罪的构成要件:
 
1、客体要件。他人的人格尊严、名誉权;
 
2、客观要件。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,足以贬损他人人格、名誉,情节严重的行为;
 
3、主体要件。达到刑事责任年龄,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;
 
4、主观要件。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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